문화예술계, AI 감정 부재 강조
전문가 해설
“AI 생성 콘텐츠는 ‘면책 사유’가 될 수 없다”라는 기사입니다. 올해 전국 양회에서 문화예술계 대표들은 AI가 공연·음악·전통문화에 미치는 영향에 대해 논의했습니다. 배우 Feng Yuanzheng(冯远征)은 “AI의 눈물은 그려진 것이고, 배우의 눈물은 몸에서 흘러나오는 것”이라며 인간 예술의 온기를 강조했습니다. 성악가 Mo Hualun(莫华伦) 역시 AI가 목소리를 흉내낼 수는 있지만 감정을 담을 수는 없다고 지적했습니다. 쿤취(昆曲, Kunqu) 예술가 Gu Weiying(顾卫英)은 전통문화에 AI를 활용할 수 있지만 지나친 의존은 본질을 훼손할 수 있다고 경고했습니다. 한편, 많은 예술인들은 자신의 얼굴과 목소리가 AI로 합성되는 현실에 무력감을 표했습니다. 이에 대해 중국과학원대학 지식재산학원 원장 Ma Yide(马一德)는 “AI 생성 콘텐츠라는 표시는 법적 책임을 회피할 수 있는 ‘면책 사유’가 아니다”라고 강조했습니다. 그는 사용자·플랫폼·기술 개발자 모두가 법적 책임을 져야 하며, 현행 법체계로도 사기·명예훼손·불법 행위에 대응할 수 있다고 설명했습니다. 또한 AI 콘텐츠 강제 표식제 도입, 부처 간 협력 강화, 대중의 디지털 리스크 인식 제고가 필요하다고 제안했습니다.
요약
AI가 문화 콘텐츠를 생성하는 것에 대한 논의와 AI가 제안된 콘텐츠의 문제점을 설명합니다. 또한, AI가 제안된 콘텐츠의 성능과 실제 콘텐츠의 성능 간에 차이점을 강조합니다.
“真人表演的不可替代性就是温度。”今年两会期间,谈及AI对演艺行业带来的挑战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冯远征这样说。
如今,社交媒体平台上随处可见合成类内容。AI技术与文化娱乐素材相结合,给了用户很大的“创作”自主性:可以用AI克隆歌手的声音,“翻唱”自己想听的歌曲;用AI克隆演员的面孔,“讲出”自己想听的台词……
“我觉得这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趋势。”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男高音歌唱家莫华伦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几位文艺界代表委员不约而同提到了AI与文化内容结合的必然性。
全国人大代表、昆曲表演艺术家顾卫英认为,在传统文化领域里“应该有AI的身影”。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张凯丽也笑称自己在网上“被AI”了。
但顾卫英指出,AI应用于文艺创作时“度的把握很重要”,“什么可以用,什么不能用,还是要非常谨慎。”她还补充,“在创作中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对传统文化的本质反而是一种削减”。
几位代表委员一致认为:AI取代不了人类的文艺创作。
莫华伦表示,用AI克隆歌手的声音“只能做到很像”,但始终不是原唱的真实声音。“因为AI克隆没有感情,可能只有强弱,但歌手真实的感情是即兴的。”
冯远征也从表演方面指出了人类的不可替代性。他说,以观众的视角看,AI生成的画面可能比真人更完美。但是“AI人的眼泪是画出来的,我的眼泪是从身体里流淌出来的,有温度、有味道”。
面对自己的声音、肖像在社交平台上“被AI”的现实,不少文艺工作者都表示很无奈。很多时候,“内容由AI生成”像是一道“免死金牌”,仿佛只要是带有此提醒的创作内容,就可以规避所有责任。
“必须说明,‘内容由AI生成’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免责事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度合成技术的泛滥,并不意味着当前存在法律空白,而是意味着现行法律的适用面临新的挑战。
他进一步分析说,对使用者而言,以深度合成内容实施诈骗、诽谤或敲诈勒索的,现行刑法相关条款完全可以覆盖;对平台而言,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负有审查与处置义务,平台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置身事外;对技术开发者而言,若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的滥用风险,而开发者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三个层次各有边界,又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
马一德长期呼吁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性,但他也指出“立法的节奏与路径,需要审慎拿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表述为“适时安排审议”;国务院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则将人工智能立法列为预备项目,尚未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这两处表述放在一起,传递的信号很清晰:立法意愿是充分的,但时机仍在研判之中。”马一德说,立法进程能否推动,取决于几个根本性问题有没有形成共识:技术与产业发展到了哪个阶段?现实风险的敞口究竟有多大?现有制度工具是否已“捉襟见肘”?未来的技术走向能不能看得清?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技术判断,更牵涉立法价值取向的根本抉择。”他说,正因在这些深层问题上,学界、产业界与立法机关之间尚未充分凝聚共识,所以客观上决定了立法节奏“不宜急于求成”。
但这并不意味着AI合成类内容可以规避监管,“无法无天”。
马一德表示,在专项立法出台之前,当务之急是“在现行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提升治理效能”,有3件事可以同步推进:一是强化执法协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快速响应机制,对电信诈骗类案件形成处置闭环;二是尽快推广AI内容强制标识制度。要求深度合成内容在生成源头标注可溯源的技术水印,从传播链条起点压缩虚假内容的扩散空间;三是切实提升公众的数字风险意识。尤其要针对老年群体和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他预判,“十五五”期间,人工智能的相关立法更可能呈现“以小促大、分步推进”的格局。
如今,社交媒体平台上随处可见合成类内容。AI技术与文化娱乐素材相结合,给了用户很大的“创作”自主性:可以用AI克隆歌手的声音,“翻唱”自己想听的歌曲;用AI克隆演员的面孔,“讲出”自己想听的台词……
“我觉得这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趋势。”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男高音歌唱家莫华伦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几位文艺界代表委员不约而同提到了AI与文化内容结合的必然性。
全国人大代表、昆曲表演艺术家顾卫英认为,在传统文化领域里“应该有AI的身影”。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张凯丽也笑称自己在网上“被AI”了。
但顾卫英指出,AI应用于文艺创作时“度的把握很重要”,“什么可以用,什么不能用,还是要非常谨慎。”她还补充,“在创作中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对传统文化的本质反而是一种削减”。
几位代表委员一致认为:AI取代不了人类的文艺创作。
莫华伦表示,用AI克隆歌手的声音“只能做到很像”,但始终不是原唱的真实声音。“因为AI克隆没有感情,可能只有强弱,但歌手真实的感情是即兴的。”
冯远征也从表演方面指出了人类的不可替代性。他说,以观众的视角看,AI生成的画面可能比真人更完美。但是“AI人的眼泪是画出来的,我的眼泪是从身体里流淌出来的,有温度、有味道”。
面对自己的声音、肖像在社交平台上“被AI”的现实,不少文艺工作者都表示很无奈。很多时候,“内容由AI生成”像是一道“免死金牌”,仿佛只要是带有此提醒的创作内容,就可以规避所有责任。
“必须说明,‘内容由AI生成’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免责事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度合成技术的泛滥,并不意味着当前存在法律空白,而是意味着现行法律的适用面临新的挑战。
他进一步分析说,对使用者而言,以深度合成内容实施诈骗、诽谤或敲诈勒索的,现行刑法相关条款完全可以覆盖;对平台而言,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负有审查与处置义务,平台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置身事外;对技术开发者而言,若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的滥用风险,而开发者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三个层次各有边界,又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
马一德长期呼吁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性,但他也指出“立法的节奏与路径,需要审慎拿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表述为“适时安排审议”;国务院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则将人工智能立法列为预备项目,尚未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这两处表述放在一起,传递的信号很清晰:立法意愿是充分的,但时机仍在研判之中。”马一德说,立法进程能否推动,取决于几个根本性问题有没有形成共识:技术与产业发展到了哪个阶段?现实风险的敞口究竟有多大?现有制度工具是否已“捉襟见肘”?未来的技术走向能不能看得清?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技术判断,更牵涉立法价值取向的根本抉择。”他说,正因在这些深层问题上,学界、产业界与立法机关之间尚未充分凝聚共识,所以客观上决定了立法节奏“不宜急于求成”。
但这并不意味着AI合成类内容可以规避监管,“无法无天”。
马一德表示,在专项立法出台之前,当务之急是“在现行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提升治理效能”,有3件事可以同步推进:一是强化执法协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快速响应机制,对电信诈骗类案件形成处置闭环;二是尽快推广AI内容强制标识制度。要求深度合成内容在生成源头标注可溯源的技术水印,从传播链条起点压缩虚假内容的扩散空间;三是切实提升公众的数字风险意识。尤其要针对老年群体和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他预判,“十五五”期间,人工智能的相关立法更可能呈现“以小促大、分步推进”的格局。